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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 保证购房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2-08-23人气:作者: 钟德旺

  监管资金安全一直是购房者最关心的问题,今年2月住建部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并下发各地,首次将预售资金监管全国统一规定,旨在保交楼和防烂尾。

  新管理办法明确预售资金额度监管为“重点额度监管”。由市县级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工程造价合同等核定,能确保项目竣工所需的资金额度,当账户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预售资金监管的基本标准。对监管资金监管额度、交纳范围、取用条件等进行了明确。

  新管理办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对于购房者来说,交房有保障,不会出现烂尾的情况;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讲,房企在预售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可自由提取使用超出额度的资金,将有助于提升房企资金的流动性,推动其稳健发展。

  响应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新规,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及滨城区滨建发〔2022〕2号关于支持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 :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其符合预售的房源收取的全部房款按规定直接进入监管资金专户监管,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支出和使用。

  现阶段单平监管金额按《2021年度滨州市中心城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参考指标》最高数执行。

  ①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是指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占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的百分比。

  ②建成层数达到地上规划总层数二分之一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60%-70%;

  ③主体结构封顶,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为30-35%,

  ④单体竣工验收合格留存比例为15%-18%;

  ⑤当完成不动产初始登记时,监管终止。

  同时根据《滨城区滨建发〔2022〕2号关于支持住建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适度降低各拨付节点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但不超过5个百分点。

  以上一系列的规定,相比过去全额、全程监管的政策,明确资金的拨付情况,即除了工程所需要的保障顺利交房的资金,超出额度的资金可以由房企提取自由使用,保证了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将成为行业基本面改善和投资者信心提振的催化剂;据碧桂园滨州项目人员介绍,滨州碧桂园各项目严格按照省市相关监管规定执行,不存在资金不受相关部门监管这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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