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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德州市妇幼保健院调整就诊相关要求

时间:2022-08-30人气:作者: 季冬 孙星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应对本次疫情,保障就诊患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德州市卫健委最新要求,自即日起,德州市妇幼保健院对医院的门诊、急诊、住院、医疗等工作进行如下调整:

  各位患者及家属:

  自今日(8月30日)起,凡进入医院就诊人员(包括陪同人),在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方式上,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场所码查验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

  1、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人群,需提供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2、如果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可以来院前就近到“愿检尽检”核酸采集点检测。

  3、有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嗅觉味觉改变、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4、为避免患者院内聚集,确保有序就诊,来院患者请通过“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0534-2361881进行预约挂号就诊。进入医院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为了确保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德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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